2008年7月23日

我是罪人

在基督教文化中,有一個很重要的概念,就是「罪」,基督教信仰中,認為人皆有罪,而耶穌以祂的血洗清了世人的罪,人類得以獲救。

這個「原罪」的概念,在東方世界─特別是中國─傳教時,遇到的莫大的困擾。大家也許會有印象,早期人們把身穿白衣,掛著「我是罪人」牌子的形象,當成是對基督徒的一種玩笑。中國人一向自栩為安善良民,很難接受「我是罪人」這樣的觀念,憑什麼我什麼都沒做就有罪?

我表妹是基督徒,與她聊到這邊時,她跟我說,其實這是翻譯上的問題。在聖經裡,「罪」的原文是「Sin」,除了有一般罪惡的意思之外,還包含了「過失」、「不完美」、「未符合上帝規範的行為標準」等等含義在其中。

不同的語言,正代表了不同的文化;語言反映了該族群的思考模式,一個族群的思考,正形成他們的文化。

因此,我們可以從語言中,略為揣測不同民族文化的不同....當然啦,不是絕對的^^

例如,在聖經中的「罪人」一詞,是否實際上的意義是「未符合上帝行為規範的人」?或者「有過失的人」、「不完美的人」?翻譯成中文叫做「過人」?聽起來好像怪怪的,還以為是足球連過十幾個人的足球金童咧!在中文中有「完人」一詞,年紀與筆者我差不多大的同學們,大概有印象,蔣介石先生曾說過:「養天地正氣,法古今完人。」「完人」一詞,就是「完美的人」的意思,另一個說法就是「聖賢」。但反義詞「不完美的人」,中文似乎就沒有一個適當的詞來描述,只能冠以反義的「非」、「不」來表示。例如:「人非聖賢,孰能無過?」

從「我是罪人」與「人非聖賢」來看,是不是中國人骨子裡其實都比較自戀啊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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